Toshiba 593209-A0 Manuel d'utilis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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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體中文 ( Traditional Chinese )

東芝 TOSHIBA
USB 2.0 可攜式外接式硬碟
有限保固

內容物
- Toshiba外接式硬碟 (包含預先安裝之備份軟體)
- USB 2.0連接線
- 快速安裝指南
- 有限保固資訊

系統安裝使用需求*
- Microsoft Windows XP 或 Vista
- Mac OS X 10.4 或之後版本
- 可用的USB 2.0連接埠**

注意事項:我們建議使用者能隨時保持電腦作業系統最新的更
新狀態,以便能獲得本產品最佳的產品性能以及使用可靠度。

NOTE:
* (本)外接式硬碟(產品)的相容性,會因所使用的不同硬
體配置環境以及不同的作業系統版本,而有所差異。

** 由於少數電腦連接埠無法提供足夠的電源,供應外接式
硬碟運轉,因此需要另外一條特殊的USB資料線;詳情請
洽當地東芝授權的代理商維修中心。

技術支援服務資訊
如您對Toshiba外接式硬碟產品有任何問題,請聯絡當地的
代理商維修中心。

三(3)年產品保固

有限保固適用範圍
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東芝”),對於從東
芝或是東芝授權的代理商所購買的本產品新品(簡稱“產
品”),保證自購買日起三(3)年內,在正常使用狀況下不
會發生材料瑕疵及製造瑕疵。此一有限保固於三年後即失效。
您有可能被要求提供購買證明作為接受保固服務之條件之一。
在此三(3)年保固期間內,東芝將自行決定,根據產品原始
出廠時所訂定的規格,回復產品至可使用之狀態或是以至少
同等規格之產品來替換原產品。替換後產品的保固期限為九
十(90)天或是原產品購入後剩下的保固期限,以期限較長者
為準。東芝保留使用同等或是優於原先出廠規格之修復零件
的權利。

有限保固適用國家及地區
本有限保固條款會依照您原先產品的購買所在國家而有所不
同,並且僅適用於該國家的東芝或是東芝所授權之代理商所
出售之產品。有關您所在國家之東芝授權代理商之詳細資訊,
請至本公司網站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有限保固不適用範圍
- 自行擅自將外接盒拆解
- 因為意外、錯誤使用、破壞、疏忽、不當安裝、不當維修、
不當連接其它裝置或軟體,或非東芝書面所認可的產品改
造而造成的必要維修服務
- 產品上下蓋、塑膠件、裝飾性零件,如內部或是外部修飾
或裝飾之維修或替換,及因正常使用下所產生之磨損及損壞
- 因外力所造成之必要維修服務,例如由火災、竊盜、天災、
斷電、電擊或缺電、雷電、其它自然災害或非東芝授權之
人員對產品所作之維修
- 自非位於您原先購買的國家所購買之產品
- 因為使用不相容之第三人產品所導致的必要維修
- 現場之產品服務及維修
- 因超出本快速安裝指南所規範的使用或儲存限度所導致的損壞
- 因使用非由東芝所製造或販售的零件所產生之損壞
- 因產品用於重要應用情況下(定義如下)之必要的維修服務

本有限保固範圍外之修理或替換所產生之費用(視當時實
際發生情形而定),須由您自行支付。

如何獲得保固維修服務
為了獲得保固服務,請洽當地東芝授權的代理商維修中心。
詳細資訊,請至本公司網站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當您將產品寄送至東芝授權的維修中心時,您必須自行支付
所有的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;同時產品本身必須以原始外包
裝或是相同等級之外包裝,適當地包裝以後交付運送(例:
避免外觀刮傷)。此等費用必須由您承擔。如果您所寄送返
修之產品未保險,而於運送途中遺失或損壞,此等遺失或損
壞必須由您承擔。

儲存資料之保護
東芝對於因為產品故障所導致的儲存資料損壞或是遺失或其
他損害,不負任何責任。當您要使用本產品複製或是傳輸您
的資料時,請您務必確認資料是否已成功地複製或傳輸。東
芝就未能正確複製或傳輸資料不負任何責任。

在將產品交付維修前,請您務必先自行備份所儲存之資料以
及確認已將機密性、專屬性或及私人性資料已經移除。東芝
不負責以下情況(1)程式、資料或可移動式儲存媒體的損壞
或遺失; 或是(2)回復或是重新安裝任何程式或資料,惟產
品製造時由東芝安裝之軟體除外。

重要應用情況
本產品並非設計使用於“重要應用情況”。“重要應用情
況”是指生命維護系統、醫療應用、植入醫療裝置之連接、
商用運輸、核能設備或系統或其他產品之故障會造成人體受
傷、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之應用情況

因此,東芝不負任何因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所導致之責
任。如果您於重要應用情況使用產品,則使用之責任將由您
而非東芝承擔。另外,東芝保留拒絕維修使用於重要應用情
況之產品之權利,且東芝就該等產品之維修或拒絕維修不負
任何責任。

規範遵循
本裝置已經按照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進行測試,並驗證符
合B級數位裝置之規範。這些規範之目的,是為了讓在一般
裝置環境中當安裝本產品時,對於有害干擾提供合理保護。
本裝置發出、使用且散發無線射頻能量,如果未能依照指示
安裝及使用,有可能會對電視機及收音機等通訊設備造成有
害干擾。然而,不能保證在特定安裝的情況下,不會產生任
何的干擾。任何對本裝置、其連接方式及/或連接線的改變及
修改,都會造成使用者因此喪失使用本裝置的權利。

一致性聲明
本產品符合針對資訊科技設備之FCC法規第15章之規定及規
範。操作本產品應該符合以下兩項條件:(1)本產品不能造成
有害之干擾,且(2)本產品必須承受所接受到的干擾,包含導
致非預期操作之干擾。

版權及註冊商標

© 2009 台灣東芝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
Microsoft, Windows, Windows Vista及Windows logo皆為
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國及其他國家使用的商標及註冊商
標。Mac及Mac logo皆為Apple Computer Inc. 在美國及其他
國家使用的註冊商標。其他產品名稱,服務,以及其logos
皆為其個別所有人的商標、註冊商標,以及服務。Toshiba一
直持續不斷致力於產品資訊的正確性,然而有關產品規格變
更等相關資訊,則恕不另行通知。有關Toshiba 最新產品資訊 ,
請洽本公司網址 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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