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shiba 593209-A0 Manuel d'utilis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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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体中文

( Simplified Chinese )

东芝

TOSHIBA

USB 2.0 原装移动硬盘

有限保修

目录
- Toshiba 移动硬盘 (包含预先安装之备份软件)
- USB 2.0 数据线
- 快速安装指南
- 有限保修信息

系统安装使用要求*
- Microsoft Windows XP或Vista
- Mac OS X 10.4或更高版本
- 可用的USB 2.0端口**

注意事项: 我们建议用户能随时保持计算机操作系统最新的更
新状态,以便能获得本产品最佳的产品性能以及使用可靠性。

NOTE:
* 本移动硬盘的兼容性,会因所使用的不同硬件配置环境以及不

同的操作系统版本,而有所差异。

** 由于少数计算机连接端口无法提供足够的电源,供应移动硬盘

运转,因此需要另外一条特殊的USB数据线;详情请洽当地东
芝授权的代理商维修中心。

技术支持服务信息
如您对 Toshiba 移动硬盘产品有任何问题,请联络当地的代
理商维修中心。

三(3)年产品保修

有限保修适用范围
台湾东芝数位资讯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东芝”),对于从东芝
或是东芝授权的代理商所购买的本产品新品(简称“产品”),
保证自购买日起三(3)年内,在正常使用状况下不会发生材料瑕
疵及制造瑕疵。此一有限保修于三年后即失效。您有可能被要
求提供购买证明作为接受保修服务之条件之一。在此三(3)年保
修期间内,东芝将自行决定,根据产品原始出厂时所订定的规
格,回复产品至可使用之状态或是以至少同等规格之产品来替
换原产品。替换后产品的保修期限为九十(90)天或是原产品购
入后剩下的保修期限,以期限较长者为准。东芝保留使用同等
或是优于原先出厂规格之修复零件的权利。

有限保修适用国家及地区
本有限保修条款会依照您原先产品的购买所在国家而有所不
同,并且仅适用于该国家的东芝或是东芝所授权之代理商所出
售之产品 。 有关您所在国家之东芝授权代理商之详细信息,
请造访东芝网站 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有限保修不适用范围
- 自行擅自将移动硬盘拆解
- 因为意外、错误使用、破坏、疏忽、不当安装、不当维修、

不当连接其它装置或软件,或非东芝书面所认可的产品改造
而造成的必要维修服务

- 产品上下盖、塑料件、装饰性零件,如内部或是外部修饰或

装饰之维修或替换,及因正常使用下所产生之磨损及损坏

- 因外力所造成之必要维修服务,例如由火灾、窃盗、天灾、

断电、电击或缺电、雷电、其它自然灾害或非东芝授权之
人员对产品所作之维修

- 自非位于您原先购买的国家所购买之产品
- 因为使用不兼容之第三人产品所导致的必要维修
- 现场之产品服务及维修
- 因超出本快速安装指南所规范的使用或储存限度所导致的损坏
- 因使用非由东芝所制造或贩卖的零件所产生之损坏
- 因产品用于重要应用情况下(定义如下)之必要的维修服务

本有限保修范围外之修理或替换所产生之费用须由您自
行支付。此项费用,将视当时实际发生情形而定。

如何获得保修维修服务
为了获得保修服务,请洽当地东芝授权的代理商维修中心。
详细信息,请造访东芝网站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当您将产品寄送至东芝授权的维修中心时,您必须自行支付所有
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;同时产品本身必须以原始外包装或是相
同等级之外包装,适当地包装以后交付运送(例:避免外观刮伤)。
此等费用必须由您承担。如果您所寄送返修之产品未保险,而于
运送途中遗失或损坏,此等遗失或损坏必须由您承担。

储存数据之保护
东芝对于因为产品故障所导致的储存数据损坏或是遗失或其它损
害,不负任何责任。当您要使用本产品复制或是传输您的数据
时,务必请您确认数据是否已成功地复制或传输。东芝就未能正
确复制或传输数据不负任何责任。

在将产品交付维修前,务请先自行备份所储存之数据及确认机密
性、专属性或及私人性资料已经移除。东芝不负责以下情况(1)程
序、数据或可移动式储存媒体的损坏或遗失; 或是(2)回复或是重
新安装任何程序或数据,惟产品制造时由东芝安装之软件除外。

重要应用情况
本产品并非设计使用于"重要应用情况"。"重要应用情况"是
指生命维护系统、医疗应用、植入医疗装置之连接、商用运输、
核能设备或系统或其它产品之故障会造成人体受伤、死亡或重大
财产损失之应用情况。

因此,东芝不负任何因于重要应用情况使用产品所导致之责任。
如果您于重要应用情况使用产品,则使用之责任将由您而非东芝
承担。另外,东芝保留拒绝维修使用于重要应用情况之产品之权
利,且东芝就该等产品之维修或拒绝维修不负任何责任。

规范遵循
本装置已经按照FCC法规第15章之规定进行测试,并验证符合
B级数位装置之规范。这些规范之目的,是为了让在一般装置环
境中当安装本产品时,对于有害干扰提供合理保护。本装置发
出、使用且散发无线射频能量,如果未能依照指示安装及使用,
有可能会对电视机及收音机等通讯设备造成有害干扰。然而,不
能保证在特定安装的情况下,不会产生任何的干扰。任何对本装
置、其连接方式及/或连接线的改变及修改,都会造成使用者因此
丧失使用本装置的权利。

一致性声明
本产品符合针对信息科技设备之FCC法规第15章之规定及规
范。操作本产品应该符合以下两项条件:(1)本产品不能造成
有害之干扰,且(2)本产品必须承受所接受到的干扰,包含导
致非预期操作之干扰。

<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>

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

部件名称

铅(Pb) 汞(Hg) 镉(Cd) 六价铬(Cr(VI)) 多溴联苯(PBB) 多溴二苯醚(PBDE)

移动硬盘

X

USB 2.0数据线

○: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电

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
(SJ/T11363-2006)以下

×: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

超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规定的限
量要求(SJ/T11363-2006)This information is applicable
for People’

s Republic of China only.

版权及注册商标
© 2009 台湾东芝数位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Microsoft, Windows, Windows Vista及Windows logo皆为
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国及其它国家使用的商标及注册商
标。Mac及Mac logo皆为Apple Computer Inc. 在美国及其它
国家使用的注册商标。其它产品名称,服务,以及其logos
皆为其个别所有人的商标、注册商标,以及服务。Toshiba
直持续不断致力于产品信息的正确性,然而有关产品规格变
更等相关信息,则恕不另行通知。有关Toshiba最新产品信息,
请前往本公司网站: www.sdd.toshiba.com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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